1、种植及酒庄建设补贴
根据银政办发[2011]35号文件精神,酿酒葡萄种植给予3年期限的补贴:建园第一年300元/亩、第二年200元/亩、第三年100元/亩;每建成1个酒庄,一次性补贴20万元。
2、苗木繁育
每年推广良种无病毒嫁接苗1000万株,每株补贴3元。
3、基地建设
新建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应用整地培肥、沟栽节水等技术,用脱毒嫁接苗建设的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1500元,用其它苗木建设的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
4、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建成葡萄育繁推一体化基地建设,在五大产区培育五个1000亩以上,育繁推一体化,良种良法种植示范基地,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5、酒庄建设中贷款补贴
加强葡萄酒庄群培育,对规划建设的中小酒庄、农户用于葡萄种植、酿造、收购等当年贷款,给予3%的财政贴息。
6、品牌宣传及建设
支持葡萄酒自主品牌创建,对新获得“巴黎国际葡萄酒大赛、品醇客国际葡萄酒大赛、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赛”等国际葡萄酒金奖的产品,每个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获得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博览会金奖产品的企业,每个一次性补助50万元。支持葡萄酒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对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国内展览、推介活动,按照其世界发生费用给予最多不超过70%的经费补助。
7、销售
鼓励葡萄酒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国内大中城市新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连锁直销窗口,年销售额500万元以内的按销售额的3%予以补助;年销售额500-10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2.5%予以补助;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予以补助。
8、统防统治
加强葡萄病虫害统防统治,鼓励葡萄酒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合、科技人员在产区成立葡萄病虫害统防统治公司,每个统防统治公司服务基地10000亩以上、农户500户以上,每个产区每年支持2家-3家,形成市场竞争市场机制,每个产区补助100万元。
9、葡萄园机械化管理
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基地机械化管理,每年建设2000亩以上的葡萄埋土、修剪、施肥、采摘等机械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3个,每个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加大成林葡萄园提质增效,改造提升规模300亩以上品种优良的葡萄园,按照高档葡萄酒酿造理念生产,并与引进的酿酒师、酒庄签订合同,对达标葡萄园每个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10、人才培训
支持葡萄酒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及各级技术推广部门选派人员参加国外高层次葡萄及葡萄酒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学习三年以上,取得葡萄及葡萄酒专业博士学位,每人补助国外航班往返机票的70%;支持企业及产区技术推广人员到国外酒庄实地学习一年,每人补助国外航班往返机票的70%。
11、葡萄园改造
加强葡萄园低产园改造提升,对现有葡萄低产园推广示范清沟、深施肥、斜上架、统防统治等关键技术,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