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茶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茶产业发展层次,提高茶产业综合产出率和效益,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省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茶产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14〕9号),为在全省范围内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发展茶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142号)和农业部《关于促进茶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具体的举措。
意见明确了我省茶产业提升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是:紧紧围绕“提升发展水平、巩固优势地位、促进提质增收”目标,按照茶产业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的要求,充分发挥我省绿茶产业资源和区域比较优势,创新发展理念和机制体制,加快构建现代茶产业体系,促进化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意见明确了到2015年全省茶园面积基本稳定,无性系良种普及率达70%,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龙井茶、浙北白茶、浙南早茶、浙西生态茶四个茶叶优势区域,茶产业三产分别达180亿元、100亿元和600亿元,一批主产县率先实现转型升级的总体目标。
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是茶树品种改良、标准茶园建设、现代加工水平提高、区域优势品牌加强、产业龙头培育、市场体系建设和茶全产业链建设等,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等保障措施。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省茶产业今后一个阶段的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浙江绿茶在新时期继续“走在前列”、再创新的辉煌打下了良好政策基础。